公務員考核管理,適用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州、縣區政府、各部門的公務員績效管理與考核。實現對公務員工作目標管理、日常工作管理、平時與定期考核、年底考核、人事基礎信息管理、績效檔案管理、學習與成長導航的全面管理。并與其他相關的管理體系和系統實現對接。
客戶需求
一、中央對公務員考核的政策要求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出臺《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對公務員平時考核做出規定。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出臺《公務員考核規定》,提出要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簡便高效開展公務員考核工作。
二、 各地在考核實踐中遇到的問題
1、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公務員考核指標難建立,量化考核難實現,考核結果難運用,公務員信息難統計等。
2、缺乏管理意識,普遍存在“為考而考”的現象,工作趨于形式化。
3、考核指標缺乏實際可操作性、籠統模糊、缺乏針對性,可比性較差。
4、考核方法不科學。平時考核重視不夠,難與年底考核結合,產生“暈輪效應”、“近因效應”、“以偏概全”,考核者主觀隨意性較大,造成考核失真。
5、考核工作缺少信息化支撐,工作量較大。基層公務員考核指標的具體和細化,迫切需要先進、成熟的技術和方法支持;現有的技術、方法和理論落后或欠缺。
6、缺乏可操作可全面推廣的考核模式。沒有形成從省到地市到縣鄉的層級分明的考核體制,考核難以推動。只有將信息化作為手段,與實踐證明的考核模式相結合,才能真正實現全面推廣與成效體現。
管理創新
1、變“負擔”為“動力”。
2、引入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
3、責任分解,量化考評。
4、將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相結合。
5、年度考核引入創新手段。
6、強化考核結果落實。
7、改進手段:管理+IT。
信息系統
經過多年的績效管理實踐,我們認為:不同的組織應根據自身的管理水平、管理范圍選擇不同手段和方法開展公務員績效管理與考核。為此,我們將績效管理分為四個層級,分別對應四個不同類型的績效管理與考核體系及對應的信息化管理工具。